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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出台幼鱼保护和休渔监管“新政”
撰写时间:2017-01-23 [来源: ]
浙江宁波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幼鱼保护和休渔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抽调市海洋与渔业局、经信委、公安局、城管局、商务委、市场监管局6个部门人员,成立“一打三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全面提升部门协同、联合执法效能,推进“一打三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目前,该小组已正式进驻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集中办公,标志着该市幼鱼保护和休渔监管执法行动由临时组织模式转变成联合办公、联合宣传、联合打击、联合办案的固定化、常态化模式。 《通知》明确,联合执法行动小组是宁波市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协调办公室下设机构,县(市)区参照市级机构设立相应执法行动小组。联合执法小组每年5月1日至9月16日集中办公,主要负责休渔期间海上非法捕捞转运,陆上非法经营销售、运输以及涉渔企业(经营场所)非法代冻、加工等行为的监管。组织实施涉渔领域重大案件、疑难案件的会商查处,开展涉渔法规政策研究攻关,破解“执法难、监管难、处罚难”问题。开展常态化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形成科学合理的执法监管格局。 《通知》规定,市海洋与渔业部门牵头开展违禁渔获物海上运销的执法监管,负责对查获的违禁渔获物进行辨别和查扣。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开展对市场、饭店等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商务部门牵头开展对沿海成品油加油站(点、船)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经信部门牵头开展对制冰、渔具加工、船舶修造、水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城管部门牵头开展对室外公共场所无照流动经营违禁渔获物的监督检查。公安部门协同开展执法检查,对阻碍执行公务以及暴力抗法行为进行处置,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做好水产品运输车辆检查工作。全市形成市县联动、部门协同的执法机制,完善协调、督导、考核、通报机制,对执行不力、工作不实、扯皮推诿、瞒报虚报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幼鱼保护和休渔监管工作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扎扎实实找短板、补短板,以护幼鱼、治渔具、抓休渔为重点,落实责任、严格执法,把“一打三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转自中国海洋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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