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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撰写时间:2010-02-08 [来源:南海水产研究所 ]
南水研科〔便〕〔2010〕9号
所属各部门:
“关于申报2010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粤科基办字[2010]1号已经下发,现将通知(电子版)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申报2010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可登录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查看。
2. 本次发布指南申报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0年3月5日至4月15日。
3.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其中申报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须附申请者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请申报者于2010年4月15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2份(科研处留存1份)等材料交至科研处统一盖章,由科研处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请保证纸质版申请书和电子版申请书版本一致,电子版申请书请发至科研处邮箱nhskyc@163.com。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通知。
请各部门按照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申报。
附件:关于申报2010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科 研 处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附件:
关于申报2010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粤科基办字[2010] 1 号
各有关单位:
2010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定于3月5日开始受理,至4月15日截止,实行网上受理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2010年所有项目通过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上申报系统网上申报(网址);另报送项目申报书书面材料一式一份(a4纸),其中申报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须附申请者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书面材料于2010年4月20日前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并附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报项目清单。
2.申请者需首先从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取得帐号和密码后,方可登陆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3.为防止发生网络堵塞,希望各单位在规定时间段内尽早完成申报工作。
4. 重点项目申报需附查新报告(注:只需附在书面材料上即可)。
5、有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而于2009年未在网上与书面同时提交《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情况综合报告》的依托单位,暂停2010年申报资格。
6、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报博士科研启动项目:(1)申报人具有正高职称;(2)申报人超过45周岁(不包括45周岁,计算截止至2010年1月1日)
二、申报要求
2010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设研究团队、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1.研究团队:重点资助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基础研究,鼓励跨部门和地区、多学科的合作研究。研究团队是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优秀科学家群体;应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其研究工作以国家或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为依托的优先。
本年度新资助研究团队5个左右,暂不受理数理学科和管理学科。
2.重点项目:采取由各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办法申报。并具备如下条件:
(1)申报内容应围绕我省社会经济发展重大科技问题、紧密结合我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
(2)申报的项目应获得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在研项目(国家或省委托研究的项目除外),或已按计划结题但研究工作从未中断,近期可望取得突破的项目。
本年度资助40项左右,暂不受理数理学科和管理学科。
3.自由申请项目:继续鼓励自由探索,突出原始创新。本年度资助400项左右。
4.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资助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基础研究。资助250项左右。
申报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请认真查阅《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三、申请办法
各类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具体办法是:
1.研究团队:原则上每单位只能申报1-2项,2007年获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可放宽至3项。
2.重点项目:不超过本单位近3年中某一年度获资助重点项目数最大值的3倍;2010年以前未申报或未能获得资助的单位申报重点项目数不超过2项;
3.自由申请项目按以下公式计算:
n2010=(6或10) 2.6×max
其中:n2010为各单位2010年度可申报的自由申请项目的项数;(6或10)为基数,科研院所和其它企、事业单位采用6,高等院校采用10;max为本单位近3年中某一年度资助自由申请项目数最大值;
4.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报不限项。
四、其他事项
1. 申请者在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2.尚未开立账号的单位,须填写《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mis系统用户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报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审批后,开立单位账号与密码(为方便申报,3月5日—4月15日期间不接受新帐号申请。申请表以收到日期为准);
3.项目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1项。
4. 请各单位和申请者认真阅读有关文件,认真填写报表,对不符合申报规定,或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全,印、章、签名不全,学科代码未按要求填写或弄虚作假等,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送专家评议和评审。
联系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信息大楼一楼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邮政编码:510033。
联系人: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公室 彭向阳 83163880
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邵玉昆 83163930
二○一○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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